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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戶籍謄本新增紙本列印防偽驗證功能。

  1. 以往民眾利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申請電子戶籍謄本必須先將自網路下載之密文檔儲存於可攜式儲存媒體(如光碟片、隨身碟)後交給需用機關、公司行號,始得透過網路驗證使用。
  2. 考量電子戶籍謄本使用及驗證之安全性與便利性,除現有以內政部戶政司電子簽章簽署核發、加密功能外,本次新增電子戶籍謄本紙本列印騎縫章、押花、浮水印及驗證檢查號相關功能,民眾可自行列印紙本電子戶籍謄本交付需用機關、公司行號,該電子戶籍謄本可依其檢查號驗證。
  3. 此外,修正前僅可儲存密文檔,修正後增加可儲存為PDF明文檔,方便電子傳遞。
  4. 本次新增相關功能已自99年10月1日起開放使用,請利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