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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簡介

戶籍登記

一、戶籍遷徙登記。
二、身分登記: 出生、死亡、結婚、離婚、認領(非婚生子)、收養、終止收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監護。

戶籍文件核發

一、戶籍謄本。
二、印鑑證明。
三、門牌證明。
四、戶口名簿。
五、國民身分證。
六、英文戶籍謄本。
七、中、英文結、離婚證書。

變更、更正、撤銷、廢止登記。

一、變更:姓名、原住民族別、戶長...等各項戶籍登記項目變更。
二、更正:各項戶籍登記項目因錯誤需更正。
三、撤銷:各項戶籍登記項目自始不存在。
四、廢止:各項戶籍登記項目自登記起不存在。

門牌編訂

一、新建房屋初次編釘門牌。
二、原有門牌房屋拆除、倒塌。
三、門牌重複、不合邏輯。

國籍申請

國籍之歸化、喪失、回復及撤銷喪失。

自然人憑證核發

新申請、補換發、鎖卡解卡

聯合服務

一、血壓測量站。

二、愛心乘車卡核發。

三、初次申請護照之人別確認。

四、婦女生育補助發放。

五、第二類地籍謄本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