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一、設籍新北市旅居花蓮縣之市民(向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設籍花蓮縣旅居新北市之縣民(向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申請)。
實施戶政事務所:
新北市、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
實施日期:
自103年10月1日起。
實施時段:
一、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實施(含中午彈性上班時間)。
二、依內政部公告戶役政資訊系統版本更新暫停服務時段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於選舉人名冊造冊基準日前7日起至投票日止,因應選務作業之需,該時段暫不受理跨域服務,各項法定臨時造冊亦同。
實施項目:
一、出生(含同時認領及育嬰津貼)登記。
二、死亡(含同時撤冠姓)登記。
三、姓名變更登記。
四、戶長變更登記。
五、國民身分證統號錯誤(重複)變更(更正)登記。
六、原住民身分登記。
七、代發申請書及附件。
八、教育程度註記。
九、英文戶籍謄本。